小劉和小夏是閨蜜,去年在杭落腳,在杭一起租房。
她們倆沒想到會碰到這樣的事情,一直走到打官司。
起因是今年5月12日晚上,小劉關 空調睡覺無意間抬頭細看,發現電源插座上有個米粒大小的光源一閃一閃。小劉架高了爬上去拆下插座……里面居然藏著一個針孔攝像頭。
日前,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
藏著的攝像頭已拍下3000段視頻
女租客怒告中介
小劉小夏的房子是通過中介公司租賃的,當時雙方簽有《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自2019年9月12號至2020年12月28日。合同就租金標準、租賃面積等事宜進行了約定。
現在回憶起來,其實剛入住時,姑娘們就覺得臥室內的空調電源接觸不良,經常無法開機。聯系中介人員上門檢查后,也沒查出問題出在哪里,不了了之。
5月12日晚上,發現針孔攝像頭以后,小劉驚慌失措。
攝像頭被嵌在插座內部,位置很隱蔽,如果不拆下插座是根本發現不了的。
小劉報警。
民警調查發現,這個偷偷藏著的攝像頭已經記錄下3000余個視頻,每個視頻3分鐘,應該是自動拍攝,自動存儲,新的內容不斷覆蓋舊的內容,其中不乏有小劉和小夏個人隱私的內容。
警方當天立案并開展相關調查。
當天,小劉和小夏還聯系了中介公司,要求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并退還相應租金、押金等費用。
但中介公司不肯,也不愿見面。
7月28日,小劉小夏將中介公司訴至蕭山法院,要求解除與中介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并要求其返還押金、租金、電費等費用共計13699元。
作為“二房東”的中介
究竟有沒有責任
“法官,針孔攝像頭不是我們安裝的,問了公司里的工作人員,都說不知道這個針孔攝像頭的存在。我們只負責轉租房屋,攝像頭的事情跟我們無關。”庭審中,中介公司認為,針孔攝像頭給小劉和小夏造成的一系列損失不應該由自己承擔,要等警方調查結果出來才能談解約。
但是法院不這么認為。
法院認為:中介公司租下房屋后,將房屋轉租給了小劉和小夏,扮演了“二房東”角色。作為該房屋的實際管理人與出租人,中介公司有責任向承租人交付安全、滿足正常居住條件的房屋。該房屋的墻面插座中存在針孔攝像頭,并已實際偷拍、偷錄,嚴重侵犯了小劉和小夏的隱私及正常居住。故小劉和小夏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返還相關款項。
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后法院判決,中介公司和小劉、小夏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立即解除;扣除搬家費、寬帶網等費用后,由中介公司支付小劉和小夏8870.42元。
法官說,作為出租方,不論是原房東還是二房東,在將房屋出租之前,都應當對房屋進行審慎的檢查與維護,并確保所交付的房屋安全、可供正常居住。如果房屋達不到基本的居住條件,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主張相應損失,有時甚至可能涉及侵權或刑事責任。 |